柒尺

我不要舒适。我要上帝,我要诗歌,我要真正的危险,我要自由,我要美好,我要罪恶。

疲软:《在路上》书评

在中国,我们把Beats 翻译成“垮掉派”,只取用了该词含义之中的一种:“垮掉”。鉴于垮掉派作家性乱和吸毒的生活方式,我们绝大多数中国人便以为他们在精神和道德上垮掉了,于是把“垮掉派”与精神颓废派等同起来,实在是一个大误会。它的负面影响往往使一般人对它的了解只是它的表面而不是它的实质。董乐山先生生前曾提议把“Beat”译成“疲脱”,实在是妙译。这虽然不像把“Utopia”译成“乌托邦”那样,集音、意乃至色彩为一体的天才翻译,但它比产生误解的“垮掉”的译法好多了!“疲脱”与“Beat”音相近,而且“脱”所含的“洒脱”“超脱”更接近“beatitude”的宗教含义,而“疲”也传达了原来所指的由于失意、困顿的生活处境而造成的精神沉重的状态,却没有精神颓废的贬义。——《20世纪美国诗歌史》

阅读这本书时,我正在写一篇关于垮掉一代的短篇小说,因而阅读了《在路上》《20世纪美国诗歌史》《我们这一代人:金斯伯格演讲稿》三本书。透过这三本书,能够模模糊糊接触到那时的生活:人们在路上风驰电掣,仅是一个眼神便心领神会地脱衣服,不断地感受到拘束和没有意义,于是无数次出走。性、酒精、爵士乐构成了他们生活的全部。

严格地说,《在路上》并不是一本小说,而是情感的流水账和拼贴的片段。小说以“我”这个不安分的青年视角展开,记叙了“我”和朋友的无数次出逃,其中重点描述了迪安这一典型人物形象。“我突然发现迪安干了这么多坏事,正在成为白痴、傻瓜、人群中的圣徒。”他是一个天生的诗人,狂热、不计后果,因而不负责任,抛妻弃子,不断地出轨。但是他的形象又和《月亮与六便士》中抛妻弃子的斯特里卡兰有所不同。后者永远在追随原始的本性,追随一种崇高的野性;而迪安,他并不知道做这些有什么意义,他只是想让自己快乐。

他永远都在路上。

在第四部里,作者借其他人之口批评了迪安的生活态度,但是这种批评也是满含温情的,就像是母亲苛责自己永远长不大的孩子。记叙者“我”的态度就更为含糊了,迪安似乎是他永远追寻的另外一面,“我”无可救药地被他吸引,为他辩护。

“你的道路是什么,老兄?——乖孩子的道路,疯子的路,五彩的路,浪荡子的路,任何路。那是一条在任何地方、给任何人走的任何道路。到底在什么地方,给什么人,怎么走?”

故事里的主人公在诘问自己,而这个问题到现在依旧没有答案。在修改小说的时候,我和一位朋友一直在讨论:这种狂热,究竟有什么用?这种在路上,又有什么用?人们似乎永远看不清周围,却一直在往前走,稀里糊涂。或许,在路上的意义便是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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